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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数量统计与招录规定解析

2026-04-28

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的录取流程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其中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中国公务员的统计口径与招录规定,特别是关于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和审批的环节。从公示期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特殊职位的简化程序,这些都是了解公务员招录过程的核心。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中国公务员数量统计与招录规定解析

中国公务员有两种统计口径。狭义的公务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量为500万人;宽义的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数量为1053万人。

录取公务员有严格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全国现共有公务员不到800万人。圆满完成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9.46万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81万人,地方16.65万人。

公报还指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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