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区直遴选公务员的进面比例具体怎么划定,这个问题经常有人问,答案并不是固定数字,要看遴选名额和职位情况。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宁夏区直遴选进面比例的完整说明,3:1、2:1、5:1分别对应什么情况,特殊情况下开考比例会怎么调整,表格里都写清楚了,准备参加遴选的话可以对照参考。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笔试阅卷完成后,自治区公务员局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分机关、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环节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一)不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70%+专业测试成绩×30%)×6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