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遴选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体检完成之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其实是可以申请复检的。根据政策要求,非当日当场完成的体检项目,如果对结论存在疑问,需要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请。今天小编就把复检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一般四川遴选公务员考试体检后可以提出复检,若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