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选调生报名时间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1年的报名通道在3月8日开放,提交信息的截止时间是3月13日下午六点,修改信息的截止时间是3月14日下午六点。小编把这两个关键时间点单独标红了,中间还留了两天给修改信息用,建议大家不要等到最后一天再操作。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推荐报名
1.省内高校定向选调生推荐。由省内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1:1.5比例,坚持品学兼优,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严格遴选、好中选优、从严把关。按照学院党组织初审、组织部门资格复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学校党委会研究等程序进行,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星期三)前以学校党委名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将《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1)报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省内外高校非定向选调生推荐。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同意,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2日(星期五)前向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提供《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可直接提供盖章后的PDF文档电子版并发送至qhsxds 126.com)。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9:00起登陆报名网站(www.qh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8:00
上海选调生报名须知

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各个地方人事网站上有招考信息,报名都是网上报名的,考试看保定有没有设点,如果有的话,应该可以在保定考,这个报名的时候可以选择。
选调生考试,一般遵循以下考试流程,但不同选调生考试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所以具体考试流程请参考选调生考试公告。
个人报名
定向选调生: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非选调生:报名人员把报名表发到指定的邮箱。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
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青海选调生报名条件完整版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爱党爱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3.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上述条件须在2019年12月9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为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两岁。
(七)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20年7月20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7.现役军人;8.受过处分的人员;9.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