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甘肃选调生考试内容涵盖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大块,考点统一设在兰州。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2021年甘肃选调生的考试流程全解析,从报名条件到笔试面试安排,再到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说明。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1甘肃选调生考试录用流程:
1.笔试
①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具体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有关事宜。
②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考试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填写的体温测量登记表A4纸质版;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
2.面试。面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试期间国内疫情情况,甘肃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甘考生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4.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
5.体检
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部门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市县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6.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8.专题培训
选调生到岗工作一段时间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
甘肃选调生考试科目详情介绍

甘肃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1.推荐报名
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选调条件审核推荐。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打印《甘肃省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经院校党组织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电子版需为PDF格式,分辨率300dpi;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到甘肃省就业且无定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同时上传协议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补充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甘肃选调生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