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聘教师93人,这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环节。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网站地址、需要提交的材料、缴费方式等细节,报名前把这些流程搞清楚很重要。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牡丹江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中小学教师9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康复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其中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单方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gkzp.renshenet.org.cn)及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3 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本人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承诺。
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及学科申报相应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则解除聘用关系。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⑦在职报考人员单位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缺失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因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经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应聘人员岗位被取消,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学科其他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应聘人员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在线缴费。按照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00元,两科(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计90.0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时需正确填写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确保应聘人员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缴费流程:
①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②下载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左上角定位选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点击下方生活”图标,进入生活界面,点击生活缴费”,再点击考试费”,进入缴费页面。
③选择收款单位:牡丹江市教育局,填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备注:支持用他人中行手机银行缴费)
④填写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支付成功,可在缴费记录中查询缴费详情。
4.其它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和学段的岗位。
②考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考生必须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④考生未按时缴费、未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上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1.笔试
①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为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③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开展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有关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按照黑龙江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时限要求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其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④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①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现场资格确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只进行1次。
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通过资格确认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
④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公布考试总成绩和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工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教职工准入查询、涉罪信息查询、同被考核人面谈等方式。考核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考核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2.体检工作。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牡丹江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合格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不予聘用;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聘用人员如原聘用岗位高于中小学专业技术十二级时,按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在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五、相关要求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工作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453-6653153
报考缴费咨询电话:0453-6172733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7187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2008
监督举报邮箱:mdjjyjxf@163.com
附件1: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加分相关依据及审核材料
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8日
廊坊师范学院2023数学与应用数学各省最低分最高分

廊坊师范学院202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北京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最低分499最高分516,辽宁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最低分514最高分516,吉林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最低分427最高分449。以下是廊坊师范学院202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北京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499516辽宁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514516吉林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427449黑龙江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388407福建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482494江西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475480山东普通批普通文理数学与应用数学508511
湘潭县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说明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4年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招聘考试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管局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从事基层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报考人员如凭辅修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表》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4月3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5月11日23:59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打印准考证、通知单"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达比例取消岗位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原路退还其笔试费。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处理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进行公布。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男子1000米跑435,女子800米跑430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判定成绩无效、违纪、缺考或弃考等情况,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体能测试结果,同时公布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5.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且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张1寸白底彩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7.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8.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形式、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由应急和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hetda.hefei.gov.cn/)、报名网站(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培训期间自愿放弃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等额递补一次。
4.试用期自愿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本次正式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费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五)咨询电话:0551-62980775/62980778。
附件:合肥经开区应急和城管局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