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学校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梅岭小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这次招聘的年龄限制、学历要求、资格证书条件都在公告里写明白了,报名方式也是网上进行。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重点,看看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因扬州市梅岭小学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梅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2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1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4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5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梅岭小学委托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7月25日12:00;招聘单位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7月25日17:00。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教学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梅岭小学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梅岭小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编外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37017;0514-87317820。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梅岭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012106;0514-82800053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扬州市梅岭小学
2023年7月18日
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指南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