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乡市教育系统选调骨干教师的消息一出,就有不少老师来问具体怎么操作。这次选调面向全省在岗在编教师,设置了学历、职称、普通话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小编把公告里的核心内容提取出来,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完整的流程图,方便各位老师按步骤准备。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宁乡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宁乡市内在编教师除外)。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及资质要求: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持职称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入编以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形的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除外);
2.2023年宁乡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已体检人员;
3.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在办理调入手续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竞聘上岗确定;
3.被选调教师子女可以就近安排就读。
六、选调程序
在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以及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①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②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③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④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⑤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
⑥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⑦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照片;
⑧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⑨上传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3)有关说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3年7月31日10:00–8月2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审查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其中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至面试开考前(不进行面试的不需打印)。
(2)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1)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8月7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进行面试的,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超过3:1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与80分以上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未达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8日9:00-12:00,地点在宁乡市城北中学。
资格复审需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试教
①时间:8月9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②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③试教内容及形式: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④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行面试和试教的,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面试的试教成绩即总成绩。
①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含涉毒筛查)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入编时间早者优先。体检(含涉毒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涉毒筛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②如出现体检(含涉毒筛查)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含涉毒筛查)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相关资料、调阅审查其档案资料。如体检合格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在宁乡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七、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转递档案,以及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入围体检环节放弃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及选调考试。
(四)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0721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4年双鸭山市辅警招聘100人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力量,更好履行留置看护日常勤务,经请示双鸭山市政府同意,双鸭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人,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一)留置看护岗1:招聘辅警30人,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二)留置看护岗2:招聘辅警30人,要求为男性。(三)留置看护岗3:招聘辅警25人,要求为男性。(四)留置看护岗4:招聘辅警15人,要求为女性。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主要用于留置看护及其他相关勤务。三、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四、招聘条件(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4.具有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户籍;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后出生,含5月),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7.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本次招考测量考生的身高系指考生足跟到头顶最高处头皮的垂直距离,不含因驼背、脊柱侧弯等曲线距离,不含盘在头顶发结的高度,不含鞋底的高度。考生测量身高时必须脱鞋脱袜,头顶盘有发结的必须解开。考生不宜穿一体式袜裤。测量前,考生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报名表,以便工作人员核对测量身高的是否是考生本人。对身高测量结果持异议的考生,可向现场工作人员申请复测,复测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8.身心健康。无纹身;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无涉毒史;无口吃;无重听;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尚未明确说明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标准执行。(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4.退役军人;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7.双鸭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五、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3.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公安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3号)后楼警训基地一楼大教室,报名人员可按照报名地点示意图(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照片和填写内容均需机打,照片为彩照,规格按照登记表要求打印,手写和贴照片的不予受理);(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2张(照片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正面右下角打印姓名);(3)身份证、户口簿;(4)毕业证。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书;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出具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签承诺);(6)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需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7)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保管,不再退回。报考人员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5.报名时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测量身高。6.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确保招聘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岗位招聘人数。7.报名注意事项。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1.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4)领取准考证:市公安局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5)笔试成绩的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6)其他规定: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2.面试(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2)面试比例: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2倍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3)提供证件: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5)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有加分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三)体能测评(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2)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3)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四)体检(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2)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5)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6)体检(复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五)政治考察(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政治考察。(六)公示与聘用(1)公示与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任的,产生空缺是否递补人选,由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决定递补的,采取依次递补的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2)培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须接受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3)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4)其他。合同期内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六、工资待遇此次招聘的辅警的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等。七、注意事项(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三)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69-4233091(咨询时间为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附件:1.双鸭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3.报名所需材料及填写说明4.报名登记表填写表样5.报名地点示意图
双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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