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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赤峰松山区教师选调考试内容

2026-09-07

赤峰松山区2023年教师选调是很多农村教师关心的事。考试政策涉及笔试、学业质量监测、课堂评价等多个环节。今天小编整理了各项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比、学业质量监测积分、课堂评价赋分都有详细说明。参加选调的教师可以提前了解评分规则。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赤峰松山区教师选调考试内容

区直各有关委办局,驻区有关条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山区2023年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为促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求状况,经区委2023年第一次编委会研究批准,2023年暑期从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择优选调120人,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松山区2023年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教学业绩、听评课、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考录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及业务素质。

二、选调对象

满五年服务期的松山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初中

1.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任教学科必须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二)小学

1.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任教学科必须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校校长需认真审核,同时出具有校长签字的证明。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学科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未到五年服务期的人员(2018年9月10日及以后考录上岗的人员);

2.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及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其它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120人。

初中36人。其中语文8人、数学4人、英语5人、物理2人、生物4人、历史2人、地理2人、音乐2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2人、道法2人。

小学84人。其中:语文33人、数学22人、英语7人、音乐5人、体育9人、美术5人、信息技术3人。

五、选调程序

(一)公布选调方案

2023年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以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并在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组成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实名加入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

3.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区教育局西侧三楼。

(三)笔试(试卷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报名人员按所报学科参加相应学科笔试。

笔试内容:

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本学科高中知识占40%、初中占60%;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本学科初中知识占50%、小学知识占50%;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道法学科:本学科高中知识占30%、初中知识占40%、小学知识占30%。

笔试时间:2小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松山二中(考场、考号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学业质量监测(50分)

学业质量监测由区教研中心根据2021年--2023年全区质量监测成绩进行积分。参加选调教师任教学科3年所带班级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积分50分,排名最后一名积25分,排名中间人员成绩等差数列递减。三年任教年级是监测年级但所报学科没有质量监测成绩的教师,此项成绩按25分记入。

(五)课堂评价(10分)

课堂评价成绩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根据2023年2月–6月教研员入校督导听课的课堂评价成绩进行加权赋分,课堂评价成绩(满分80分)*0.125为此项最终得分。

(六)考核

1.奖励加分(有多项奖励只取最高一项奖励加分)

(1)行政奖励:国家级4分、自治区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局级0.5分。上级政府部门等同于下一级政府奖励。

(2)业务奖励: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参加评选的有效)、省级5分、市级3分、松山区级1分。

2.工作年限加分

工作年限每年加0.3分(工作年限=2023-参加工作年度)。

(七)总成绩

1.学业质量监测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学业质量监测成绩50分(占总成绩的5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10分(占总成绩的10%)+考核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

2.非学业质量监测学科及非质量监测年级没有质量监测成绩的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的9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10分(占总成绩的10%)+考核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

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及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

(八)录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考录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及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成绩、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凡选调到城区自行放弃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调离原单位,安置在农村指定学校。因取消录用资格及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顺延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476-5867707,0476–586711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解读://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jd/202308/t20230804_2095715.html

灌云县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详情

灌云县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详情

因我县新设立九年制学校新增年级、城区部分学校师资短缺,急需补充教师,为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聘部分在编教师充实到县伊西九年制学校等学校。

一、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面向全县通过进必考"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热爱教育事业,近两年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周年以上县内公办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2020年录用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本次不得报考)。

5.五年内获得县级(含县局)以上表彰至少一次。

6.须按现所在编制单位学段报考同学段或者高学段岗位,不得降低学段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名额

(见附件2、3)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3:0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报告厅。

3.填报志愿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4.报名须知: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联系电话:0518-88852016。

5.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虚假信息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6.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学段高年级教材说课稿。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100分,说课稿占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公示与选岗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栏公示(如遇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调查。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说课稿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后放弃不进行递补。选岗后无故放弃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进必考"、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其他

1.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2.县城区单位(实验中学、初级中学、云湖初级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伊西九年制学校、城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小学、云湖实验小学、伊山小学等)教师不得报考。

3.选聘人数超过1人的岗位,同一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同一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录取1人。

4.凡被选聘教师,须按新单位的岗位现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2020年以前,高级职称申报时,要求享受该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教师(岗位)申报人评审政策(含学历、业绩、教科研等)和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关于超岗位评聘的规定或本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岗位申报人相关规定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执行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的规定。

2021年以来职称申报,乡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均设置为定向岗位。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按岗申报、评聘结合。定向评价乡村教师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根据苏人社发〔2020〕152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6.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2.附件2.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岗位表.xls

3.附件3.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选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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