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宽甸县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已经启动,考试动态牵动不少人的心。这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名,分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两类。今天小编把报名方式、所需材料、面试形式等核心内容都整理好了,供大家参考。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宽甸政府网统一发布(//www.lnkd.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至2023年8月13日24: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虛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地点为准)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凡是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同时,报考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需要进行15分钟的实践技能操作,不得超时。面试过程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7.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9775455@qq.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kddeg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kdzjzx@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kd_dy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kdde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ddkdcz@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0415-5122266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0415-5883003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0415-5162735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0415-5883181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0415-6571008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 0415-5122495
监督电话:
0415-5122062、0415-51232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灌云县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详情

因我县新设立九年制学校新增年级、城区部分学校师资短缺,急需补充教师,为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聘部分在编教师充实到县伊西九年制学校等学校。
一、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面向全县通过进必考"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热爱教育事业,近两年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周年以上县内公办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2020年录用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本次不得报考)。
5.五年内获得县级(含县局)以上表彰至少一次。
6.须按现所在编制单位学段报考同学段或者高学段岗位,不得降低学段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名额
(见附件2、3)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3:0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报告厅。
3.填报志愿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4.报名须知: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联系电话:0518-88852016。
5.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虚假信息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6.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学段高年级教材说课稿。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100分,说课稿占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公示与选岗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栏公示(如遇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调查。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说课稿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后放弃不进行递补。选岗后无故放弃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进必考"、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其他
1.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2.县城区单位(实验中学、初级中学、云湖初级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伊西九年制学校、城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小学、云湖实验小学、伊山小学等)教师不得报考。
3.选聘人数超过1人的岗位,同一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同一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录取1人。
4.凡被选聘教师,须按新单位的岗位现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2020年以前,高级职称申报时,要求享受该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教师(岗位)申报人评审政策(含学历、业绩、教科研等)和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关于超岗位评聘的规定或本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岗位申报人相关规定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执行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的规定。
2021年以来职称申报,乡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均设置为定向岗位。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按岗申报、评聘结合。定向评价乡村教师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根据苏人社发〔2020〕152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6.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2.附件2.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岗位表.xls
3.附件3.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选岗表.xlsx
灌云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指南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