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叙永县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这次招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考试安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想报考的可以早做准备。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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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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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2024年贵州公安厅招聘辅警公告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55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一)信息查询报考者可通过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公安厅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的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所填报名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确认。报考者因身份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三)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9:00至4月18日17:00。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报名开始次日起的每天上午9:30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专题网页"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供填报职位时参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四)网上缴费确认及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7:00前通过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并于4月24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按规定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17:00前。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免收考试考务费用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一)笔试内容笔试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贵阳市(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内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资格复审(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单个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二)资格复审内容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贵州省公安厅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考职位为限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须提供退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五、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面试公告。
七、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信息。
八、体检及政治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体检公告。
九、公示及聘用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薪酬待遇每月应发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提供住宿。执行勤务期间发放执勤补助(100元/天),伙食免费。工资标准根据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十一、报考咨询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1-85904035技术咨询电话:0851-88236875、0851-88341380、0851-88341370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附件1:贵州省公安厅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附件2:贵州省公安厅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湖北恩施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