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考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从公告中了解到,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考调主要面向四川省内机关或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本次考调对人员身份、工作年限、学历、政治立场等都有相应要求。公告详细说明了考调条件、岗位范围、报名程序和考试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笔试定在10月2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南充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公告和岗位信息,抓紧时间完成报名。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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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双牌县2023年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优秀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选调工作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单位为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由双牌县委巡察办分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牌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6-7721710)。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双牌县委巡察办报名。
4.报名材料:
(1)《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等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集中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县委巡察办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按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
(七)研究决定
县委巡察办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试用与调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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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南通如东东信人力资源公司招聘考试安排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社局批准,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业务部负责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如东本地户籍,男,35周岁以内(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五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客户维护及市场开拓工作要求。
4.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有一定的财税或数据库处理知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应聘单位高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4)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00~16:0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县人社局大楼1015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二张,以及与招聘条件要求相应的工作经历资料等。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各项信息,包括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或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相关公示公告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4.如若有如东县域内3+5"企业正式员工报考此次招聘岗位,并取得考察资格的,需在考察前与原单位达成同意离职的一致意见,并出具原单位相关书面证明,考察前未取得相关证明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具体如下:
(一)资格复审、适岗评价
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证书职称、专业工龄、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对应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分。
1.资格复审、适岗评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30~16:00,考生根据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适岗评价。地点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与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参加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总分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适岗评价结束后,适岗评价成绩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告。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具体如下:
1.对象: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告。
2.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照适岗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并对报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聘用
根据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空缺时,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3-84119358(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叙永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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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