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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兴文县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13人

2026-09-08

2023年四川兴文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兴文县应急管理局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报名工作已于10月9日启动。今天小编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指南,从报名时间到考试内容都列出来了,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抓紧准备。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四川兴文县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13人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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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叙永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公告

叙永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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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

湖北恩施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湖北恩施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765370@qq.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面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田女士,0830-2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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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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