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事业单位选调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马鞍山住建局面向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选调1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20日,逾期不再补报。选调要求工作能力符合岗位需要、专业条件匹配。今天小编整理了详细信息。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认真做好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见《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选调公告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试用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含)以后(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因工作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21日16:00前须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2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按45元/科(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23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15日-17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8:30-10:00,10:00-12:00,考场设在马鞍山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下旬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5:5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湖南东路2855号)一楼大厅。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具有人员流动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凡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资格条件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22589、0555-2327680(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8218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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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3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6号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设定,由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371610003@qq.com)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剩余岗位情况以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602802(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docx
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条件及流程

根据县属国有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附件1)。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确认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方: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
(二)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带照片);
(5)《应聘承诺书》(签名按手印);
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初试占50%、复试占50%),初试、复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复试,若招聘计划与复试人数不达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复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复试成绩相同,增加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9--6220608。
点击查看
1、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
2、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承诺书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