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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武宣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9人通知

2026-09-09

广西武宣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这次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小编提醒大家,这次招聘主要面向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单位涵盖多个乡镇。今天整理的就是具体的岗位信息和考核要求,准备参加考试的话先看清楚条件再决定要不要报名。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来宾市武宣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9人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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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3年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 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罗香乡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需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考生自行承担。招聘专用邮箱:lxxdjb2022@163.com,联系电话:0772--6131798,19178156762。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办。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0772--6131798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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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罗香乡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百色市那坡县人民医院编外护理招聘8人

2023年百色市那坡县人民医院编外护理招聘8人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四)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七)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天,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1.个人信息采集表:扫描下列二维码,在线填写。

2.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

(三)联系电话:0776-6825667。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完成笔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地点: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五楼小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报考人数比例不达1:2的岗位按差额人数进行面试,但按差额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确定进入面试成绩:以理论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招聘岗位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4.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5.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工作经验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2.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在我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体检人选,补足计划招聘人数。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入职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签订合同

根据单位的具体要求,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单位与公开招考的人员签订合同。

七、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资待遇按本院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二)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待遇。

附件岗位表下载

那坡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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