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本次招聘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考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考试相关的具体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式、面试入围比例等,想参加考试的要提前了解清楚。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满足市直学校(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学校(单位)需求,拟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或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30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每场结束后,已招录的岗位计划相应核减,未招满(含放弃后未递补)的岗位计划沿用至下一场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包含: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及同期毕业留学回国的择业期人员;
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一般30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北师大专场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赴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方案和公告报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具体校招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报名、资格审查、资格比选、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州教育网、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邮箱地址附后),进行网上预报名。2023年拟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或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地开展校招,以公告通知为准。网上预报名的仍需现场报名。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北京人才周专场
现场宣讲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7日下午15:30-17:00,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北大厅;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
注:外校报考人员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index.html)入校申请”系统申请入校,参加招聘会。
2.其他高校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至11 月中旬,地点、岗位等信息关注后续发布。
3.报名者需提交材料(含网上报名):
①《衢州市直学校赴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若有);
③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读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符合要求的普通话证书(若有);
⑤学校盖章的成绩表;
⑥获奖证书;
⑦其他体现技能、特长及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提供以上材料扫描版,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以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命名;现场报名以上2-7项需审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和未签约证明)。
4.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时报考者可按岗位同时与多所学校咨询交流,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报考,同一场次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学校或岗位。
衢州市教育局在考试前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比选
资格比选由本次外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个别因报名人数不足的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其他特别情况需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6.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7.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试合格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8.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衢州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9.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按照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教师岗位的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因人员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
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要求
招聘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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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2023年亳州非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22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
index.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6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6日9:00-11: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
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8:00-8月12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
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
.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0558--5887266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0558--5678897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13.46 KB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