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企业通过投资取得股份后,日常账务往往让人理不清头绪,尤其要分清成本法和权益法。小编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为核心,先说明取得时如何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再梳理现金股利、利润份额和账面价值调整等常见分录,帮助相关人员对照检查,并准确记录收益确认情况。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有些企业会选择通过投资的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从而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那么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做相关的账务处理?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成本法下:
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
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投资收益是什么?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
应收利息是什么?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企业筹建期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取得筹建期间验资款的利息收入时,应冲减开办费。对于筹建期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筹建期间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红字)
1、我国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文件,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做出了重大的调整。我们知道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是应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进行分期平均摊销的。
2、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该是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开始,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内进行分期扣除的。故而,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并且我们要知道,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该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3、根据我国所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可知:“除了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是应该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之后再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倘若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并无法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管是从摊销的期限还是会计科目的设置都与原先的行业财务制度大有不同。这一新出的规定同现行所得税法规对比也是存在着较大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