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齐鲁工业大学招聘2人公告是了解这次事业单位招聘的信息入口。小编按照公告原有顺序,将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和联系方式分别梳理,帮助关注者快速找到所需内容。其中,报名节点与材料要求尤为关键,提前阅读能够减少反复核对的时间。同时保留公告附件和官方通知链接,后续查阅会更方便。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于2017年5月整合组建而成,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校(院)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菏泽等地设有校区或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设26家教学科研机构,共有在校生35000余人,专任教师2291人,全职国家级、省部级人才205人次。共有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艺术、翻译、金融、能源动力、会计、图书情报、药学等1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3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平台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120余个。先后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研究生院、中外合作基辅学院和国际化示范学院,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校(院)汇聚山东省优质科教资源,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打造科教融合优势特色,是山东省新型工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结合工作需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处网站(//rsc.ql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应聘申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岗位指定邮箱:rcc@qlu.edu.cn。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方式命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件反馈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结果反馈后的2天内补充提交,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消息而影响后续应聘的,结果自负。
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5)个人简历;
(6)《报名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7)《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其它条件要求”所列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无应聘人员通过初审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占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rsc.qlu.edu.cn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处网站(//rsc.ql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8963192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目前开设招生专业44个,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6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辅导员1-3岗位除外)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辅导员1-3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12日16:00
(2)初审时间:2023年7月4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p.edu.cn/),进入人才招聘"模块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7月12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彩色扫描件):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岗位必须的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学生干部"要求的,请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4日。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网站或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初级和中级(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知识等。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非教师岗面试为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2.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单位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51793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邮编:250104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职业学院
2023年7月4日
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中山市第二中学是直属公办高中,创建于1945年,距离广州南站仅40公里。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2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市第二中学(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6月24日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165909,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165918,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