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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公开招聘50名艺术辅导员

2026-09-07

2023年济宁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华强艺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职辅导员,共计50个岗位,覆盖书法、音乐、口才、舞蹈、美术五个专业类别。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安排,从薪资待遇到福利保障,全都列好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仔细看看。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济宁公开招聘50名艺术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华强艺校素质教育、个性化教育事业发展,助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方便群众、服务民生,经研究决定,现就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招聘录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岗位职责及用工性质

专职辅导员为我公司〖华强艺术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专职师资力量,主要负责线上、线下艺术类培训辅导工作,具体负责线上、线下教学及课题研究、信息采报、业务引导、业务宣传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数量与条件

(1)专职辅导员,共计招聘50人。其中书法辅导员10名、音乐辅导员10名、口才辅导员10名、舞蹈辅导员10名、美术辅导员10名。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工作,作风正派,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传染病,具备适应培训工作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获得省级以上艺术类参赛奖励、获得教师资格证、有艺术培训工作经验者的考生优先录用。

7、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2年、辞职未满1年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31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本地考生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鱼台湖凌二路南段商业街一号商务楼16号(鱼台县实验中学东门对过)。外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证明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yt_zhai@163.com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作简历、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台帐(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等体现工作经历的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

(4)、下载填写完备后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初审合格的,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数如超过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数的2倍,所有人员均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仪表气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会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济宁市在职小学人民教师薪酬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保底工资2000元+600元生活费/人/月,试用期结束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福利

薪酬组成部分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车补、餐补、业务提成等组成。每月工资标准4500-5000元(含车补800元/人/月及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绩效工资以公司考核结果实际计发,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金贴和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执行4378元/人/月)。

联系人:翟主任

咨询电话:0537-6218555

附件1.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2023年枣庄学院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人

2023年枣庄学院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32-3786021

邮编:277160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枣庄学院

2023年6月26日

湖南临湘市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临湘市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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