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张家口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采用技能测试加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安排,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薪资待遇都有说明,想报考的别错过。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张家口市户籍或者张家口生源地,其中蔚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辞职的聘用制书记员;
(八)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九)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数及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其中市检察院4名,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2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官网(//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110.249.194.218:9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方式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户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sjqscb@126.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脱贫户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三)申领、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110.249.194.218:90/网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保存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技能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1.技能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2.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8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2.笔试测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110.249.194.218:90/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
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确需复检的,安排复检。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www.zjkjqrl.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审批,然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张家口市(县、区检察院所在地)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注意事项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
湖北恩施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叙永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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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