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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2023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2026-09-08

河南新乡原阳县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原阳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共10个名额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都写清楚了,想报名的可以了解一下具体安排。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原阳县2023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采取动态管理模式,招录人员各项考核通过后将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如遇空额,将直接从人才库中递补选拔,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用工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三)招聘岗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人、面向社会招聘5人。

(四)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原阳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原阳;

5.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身高170厘米以上;

8.个人能自行解决住宿;

9.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父母、配偶在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被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拘留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邪教分子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9.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原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原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人社局0373-7291568 法院0373-7580136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应携带户口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1寸彩色免冠照4张,并下载公告附件《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式两份一并送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缴纳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30元。成功缴费即为报名成功,不因个人原因退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以下项目:(1)1000米跑;(2)10米4往返跑;(3)引体向上或立定跳远任选其一。体能测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标准》执行,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方向、仪表形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进入人才库的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至原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10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招聘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从人才库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做好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受聘期间,受聘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纪律者,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原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享受单位有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考生要对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查看

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达标标准(节选)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北京房山法院公开招聘10名审判辅助人员

2023北京房山法院公开招聘10名审判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10名公告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10名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录10名书记员,派遣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招录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本次招录工作。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10名。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适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不限专业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身上有纹身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

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08:30--10月15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请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按照相对应的项目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笔试前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红杰人力人才官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不得报考);

⑤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照片;

⑦需要放宽专业的,须上传法律职业资格证。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笔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工作实务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听打测试,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随机抽题、现场提问等、随机抽考场。

4.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两项得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测试得出的考试成绩高者录取)。综合成绩请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查询。

(六)政审

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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