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内容,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销售商品业务的会计分录,核心是判断收入能否确认,还要依照结算方式与收款情况确定准确时点。一般托收承付通常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交款提货则多在开票并收款后确认。小编围绕收入确认、发出商品核算与成本结转进行归纳,帮助复习时快速检查分录逻辑。处理实际账务时也能及时核对。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商品业务,处理其账务时,需注意该商品的收入是否已确认,相关会计分录应怎么做?
销售商品业务分录
一、一般销售商品的业务
在对销售商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销售商品所采用的是托收承付的方式,在办理好托收手续时需进行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应当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进行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也就是购买方已经根据企业所开出的发票账单,进行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如果购货方已经支付了货款,同时也取得了提货单,但是企业还没有交付商品,那么销售方保留的是只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情况下,应当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进行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在确认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要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的商品,并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都不应当确认收入。
同时,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是还没有进行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那么企业应当增设“发出商品”这一会计科目。在这一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是还没有进行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当发出商品,不能确认收入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如果在发出商品时,并且已经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应当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如果在发出商品,并且可以确认收入时,那么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销售商品收到货款时的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销售商品收到货款时,一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相关账务处理都有哪些?
销售商品时收到货款分录
1、销售商品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同时结转,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收到货款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它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销售商品时支付运费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