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2023年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区属学校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里对报名流程有详细说明,网上报名时间是7月19日到7月27日。今天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准考证要在7月29日开始打印,别因为记错时间错过了考试。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全区义务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3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区属学校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4.持有与岗位适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学段(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时间:自7月19日8:30起到7月27日17:00止。
(2)网址://61.174.212.227:8906/
(3)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其它需要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更改报名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于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经局党工委会议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报名人数不足3人(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为2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9日8:30–7月30日9:15。
提醒:为避免影响笔试进场,考生应于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前打印好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分学科,主要考核教育政策和理论、教改理念和要求、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文化知识等(包括文字书写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30日9:00–11:00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安排
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安排资格复审,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按公告要求前往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区属学校2023年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
(4)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思考和答题总用时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六)预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择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择岗人员名单。
择岗人员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预录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在体检及之后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方式以审阅考生档案资料和就读学校(所在)了解为主,同时结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照《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 号)及《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的意见》(越检法办字〔2020〕2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违纪等方面的联审。
(八)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于2023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按时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者所修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该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区教体局监督与指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傅老师、金老师)。
//www.sxyc.gov.cn/col/col1229446491/index.html
附件:越城区区属学校2023年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绍兴市越城区多校联招联考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